CCIC GANSU独家代理国外公证行在宁夏境内的检验鉴定业务,并依照业务协议,实施进出口货物的装船前检验或依照贸易合同和进口国法律规定,对输往相关国家的货物进行强制性检验。
CISS--"全面进口监管计划"(Comprehensive Import Supervision Scheme)是一种非关税性贸易壁垒业务。通常由进口国政府有关部门联合颁布法令,指定一家或多家跨国公证行对其本国进口货物实行强制性的装船前检验, 最后卖方凭指定的国际公证行签发的清洁报告书作为银行议付和海关放行的有效凭证之一。基于此原因,被指定的公证行很自然地改变了他们本身与买卖双方的关 系,使公证行从接受客户委托实施检验的从属地位变成凌驾于买卖双方之上的监督机关,取代了进口国商检和海关的部分职能作用。
世界上实行CISS的国家约有50个,主要有:赞比亚、利比里亚、牙买加、加纳、马里、象牙海岸、卢旺达、布隆迪、塞内加尔、墨西哥、乌拉圭、坦桑尼亚、 海地、厄瓜多尔、危地马拉、多哥、玻利维亚、秘鲁、委内瑞拉、阿联酋、菲律宾、沙特阿拉伯、哥伦比亚、莫桑比克、塞拉利昂、孟加拉、贝宁、尼日利亚、阿根廷、尼日尔、布几那法索、柬埔寨、肯尼亚、马拉维、刚果民主共和国、白俄罗斯、伊朗等。综上所述,这些实行CISS的国家主要是分布在亚非拉的一些经济不 发达或发展中国家。
"全面进口监管计划"的产生有其特殊的客观条件。首先,在实行外汇管制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短缺或管理不善,有些不法商人通过假发票或高价低报进行逃税 或低价高报进行套汇。据世界银行统计,每年由于这类诈骗而损失的外汇占这些国家进口用汇的百分之十五,使这些国家的财政收入和外汇合理使用蒙受严重损失。 其次,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没有独立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或具备足够的检验力量;因此不得不雇佣某个跨国公证行对其进口商品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